中国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将于下月出版个人自传新书《赖昌星说赖昌星》,书中附一张DVD光碟,将一一驳斥中国政府对他的指控。他提到与前妻曾明娜一直都有联络,并且强调要他回中国,就要先取得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的「批准」。
赖昌星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他的新书分两部分,一是纸张印刷内容;一是光碟。书中讲述他在中国成长与发迹过程,这是赖昌星口述、旁人代笔的自传。据了解,自传部分执笔者是一个来自台湾的电影工作者。
但赖昌星最重视的是该新书光碟部分,因主题是针对中国官方对他的指控而作出反驳。他说,DVD的内容分成好几个环节,每个环节会播放一小段中国中央电视台相关新闻部分,或由传媒针对他涉案的细节提出问题,例如他向哪个高官「行贿」的内情,再由赖昌星现身说法,就这些指控而反驳当中的漏洞。
赖昌星说,这套含DVD的新书售价约30加元,并非在加美出版,但出版后,会有部分拿到加拿大售卖。他强调,他的律师马塔斯也知道出书的事,因为开始写作前,赖昌星曾经徵询过马塔斯意见。
当问及曾明娜回中国后,生活如何,赖昌星则无奈地说:「就是这样啰,没有甚么好与不好,反正从远华案发生以后,就没有好过。」
有报道指出,曾明娜现在福建省住入政府安排的房子,出入自由,没受到限制等,赖昌星就说,政府到现在都还没有安排房子给她,但被问到「曾明娜住哪里」时,赖昌星就以「哪个地方不能住?当乞丐也可以」来回应。对曾明娜回中国后的发展,他显得很淡然。
除了曾明娜之外,赖昌星也时常与弟弟赖昌图通电话,偶尔也跟其他亲友通电话,以了解老家的事,小自房樑上长草,赖昌图如何爬上去修剪,到村干部改选,乃至堂亲赖文宾当选村长,他都清楚。
赖昌星说,对律师马塔斯抱着百分之百的信赖,因此,针对之前一篇报道中提到司法程序没结束前,有可能回中国的说法,他就表示:「一切要听律师意见,如果马塔斯评估说我回去会很安全,那么,我就会听他的。」
各方拒评赖出新书
联邦移民部以《隐私法》为理由,重申不会就赖昌星个案表态。
联邦移民部卑诗及育空地区发言人约翰尼(Nadeau Johanne)周二在电邮中,回覆本报的提问时指出,「基于《隐私法》,移民部不能评论有关个案细节。」
此外,就赖昌星出自传一事,本报曾致电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梁梳根,询问他的看法,但梁梳根以「开会」为由,不愿发表评论;稍后本报再致电给他,但至截稿为止,仍未联繫上。
有报道指,赖昌星不排除回国可能性,但提出三项条件。不过,他在接受本报专访时,明确表示,还有很多个条件,其中一个条件就是,他最想看到他被充公的财产「清单」,因为他怀疑有人在这中间得到不法的好处,想知道有多少钱被这些人(专案人员)吞掉。
他举例说,他曾耗资3.5亿元人民币,花3年半盖两幢相连大楼,一幢是28层酒店,另一幢是22层办公楼,于2004年左右被法院拍卖,如按市值至少值5亿元,结果竟以1.6亿元就卖出。
他说就他了解,拍卖时底价是多少,谁能夺标都已经内定。拍卖场上,谁举牌叫价,其他的不能举牌也都是事先讲好的。赖昌星认为,这中间肯定有巨大的黑幕,他想知道,是谁拿到了好处。
赖昌星坦承,一想到有人在他的财产被拍卖后,自己却看不到清单时,心理就感到很不平衡,他说:「我的感觉是有人抢了我的东西,你说我走私800多亿,充公的有几十亿,那其他的在哪里?」
赖昌星还提到,红楼内的物品,中国中央电视台曾报道说,他花了1.4亿元装修,可是拍卖时,全部的物品竟然50万就卖出。他质疑说:「合理吗?」
三本讲赖昌星书籍
目前坊间可以见到有关赖昌星的出版书籍,主要有三种,第一本是《私枭──赖昌星与厦门远华走私案》,作者为黄杰,于2001年1月出版,是第一本详细披露全案经过的专着。作者自言跟进破案的全过程,将此走私大案据实展现,深加剖析。
在《私枭》出版后半年,盛雪所着《远华案黑幕》则在2001年7月出版,在介绍文中提到,「此书将使你发现:中共高层利用和围绕『远华案』而展开的权力斗争,和赖昌星牵涉的两岸三地的间谍战,使远华案案中有案、案外有案。」
另有一本是2007年11月出版,英国《泰晤士报》(The Times)前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奥古斯特(Oliver August)的英文着作《红楼内部》(Inside the Red Mansion),作者表示,写这本书耗时7年,追踪这位中国头号通缉犯赖昌星,揭发不为人知的秘辛内情。
除了印刷品之外,数年前本地一位电影工作者也曾找过赖昌星,为他开设网站,计划让他出镜的方式,讲述自己的故事,目前该网站已结束运作。
赖欣慰总理访华收穫丰
总理哈珀刚结束首次访华,并得到中国宣布给予加拿大指定旅游目的地(ADS)待遇,中加双方还签订多项谅解备忘录,成果丰硕。对此,赖昌星也为加拿大感到高兴,他说目前最想的,是得到(加拿大的)合法身分。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哈珀访华期间的例行记者会中,证实中方曾向到访的哈珀,再次提出加方应该尽快遣返赖昌星的要求。
对此,赖昌星并未说明他的想法,只说,不担心会牺牲他的(司法)权益。他强调,中国和加拿大的司法制度是不同的,他说:「中国的法律是一个人出了事,就得到处拉关系,不像加拿大,抓了罪犯,当事人只是去找律师,而不会去拉关系。而且加拿大办案方式不会逼供,中国却是以威胁的方式来审案。」
不过,赖昌星相信,中国的人权会一年比一年好,司法系统最终也会像加拿大一样(重视人权),只是,不知道哪一天要等多久?他最后说,目前还看不到中国的司法系统有进步,就不会考虑回中国的事。
(责任编辑: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