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高等法院星期一对承认杀死自己三个孩子的舍恩伯恩作出判决。法庭最终裁定,舍恩伯恩不用负刑事责任。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重获自由。法院的裁决表明,将由一个由律师、心理分析师和犯罪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对舍恩伯恩做最后的鉴定,然后决定他的命运。
星期一,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罗伯特.鲍维斯(Robert Powers)裁定,41岁的舍恩伯恩在案件发生时精神状态混乱。舍恩伯恩在2008年4月,于孩子们母亲居住的移动房子里杀死了三名分别为10岁、8岁和5岁的孩子。
舍恩伯恩不用被判刑,但他的命运目前被掌握在卑诗审查委员会手中。这个委员会将会包括律师、心理分析师以及社工等。
昨天宣判结束之后,舍恩伯恩的律师威尔森(Peter Wilson)在法庭外表示,他的委托人被释放的机会“非常渺茫”。
威尔森说:“这要取决于审查委员会从法庭得到的所有信息,还有法庭陈述的理由以及决定,来确定究竟如何处置舍恩伯恩。”
审查委员会的决定有多种可能性
检察院的发言人马科卡赞(Neil MacKenzie)表示,案件审查委员会可能作出的决定包括有条件或者完全释放舍恩伯恩,也可能将他无限期地关在收容所。
他说:“他们可以决定将他关在收容所。他们也可能有条件地释放他 – 这意味着他可以居住在社区中,但需要保证一定的条件。也可能,审查委员会会判处他无罪。”
马科卡赞表示,审查委员会的任务不是如何制裁他人。而是找到某种方式可以保护公众,同时也保护那些被判没有刑事责任的个人。
卑诗审查委员会会在90天之内决定对舍恩伯恩的处理方式。
法官裁定他有妄想精神病
在三个月的审理过程中,并没有陪审团在场。而检方和辩方都邀请了心理学家到庭作证,介绍舍恩伯恩在凶杀案前后的精神状况。辩方专家通过引用舍恩伯恩的精神分裂症史,试图证明当他杀死三个孩子的时候,处于精神错乱的状况。
检方的心理学家虽然同意舍恩伯恩患有精神病,但认为无法确定在杀戮发生当晚,他是否神志清楚。
辩方律师在庭上表示,舍恩伯恩相信自已有义务将三个孩子杀死,使他们免受性虐待;但辩方没有提供证据显示这三名孩子实际上受到了性虐待。
检方表示,舍恩伯恩杀死了三个孩子,是为了对他的前妻进行报复。不过,法官否定了检方的说法。
鲍维斯表示:“我发现,他不大可能因为愤怒杀死他的孩子,他和他们的关系曾经很密切,他也关心孩子们。”
他说:“舍恩伯恩对孩子们过分保护。但讽刺的是,对孩子们真正的威胁不是来自他脑子里想象出的危险,而是他自己。”
鲍维斯表示,是舍恩伯恩的妄想恐惧以及他的精神状态导致了谋杀。
他说:“任何有理智的人都知道那是错误的。但鉴于他当时的精神状态,他无法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