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华网综合消息】据加通社多伦多16日电,有批评家指出,省府正在审议中的养老院规管新法案存在缺陷,日后这些以盈利为目的、民营的养老院(retirement homes)或与护理院( nursing homes)抢生意,但养老院本身却缺乏足够的监督。

安省养老院缺少监督
安省自由党政府多年前就承诺要出台法律,对安省近700所养老院进行规管。批评家所指的法案为安省首个此类法案,现在已经在省议会通过二读,预计不久之后将开始三读。
新法案对老人护理、安全标准、急救计划、传染病控制、雇员背景调查等问题,都做出了相关规定。
按照新法案的定义,养老院内至少有六名以上的满65岁的老人居住。安省现有约4万3000位老人居住在养老院内,自行支付膳宿及看护服务,每月付费在1500元至5000元之间,有人甚至支付更高的月费。
养老院与护理院不同,护理院获得政府拨款、以支付老人的医疗费,而养老院为民营机构,时下没有规管。
安省护士协会、安省健康联合会、加拿大公务员工会等多个组织,对新法案的多个问题表示担忧,其中最大的担忧当属省府准许的自我规管模式(自律模式)。
安省健康联合会梅拉(Natalie Mehra )提醒说,养老院的东主多为跨国地产公司,而省府新法案则准许这些跨国地产公司掌控新组成的养老院监管局董事会(Retirement Homes Regulatory Authority)。这些东主权力过大,养老院居民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属下有数千名养老院雇员的加拿大公务员工会则指出,省府准许监管局董事会由养老院东主掌控,这无异于“委任狐狸管理一个养鸡场”(putting the fox in charge of the hen house)。安省护士协会代表则说,新法案并没有在养老院与护理院抢客源上设限,将来或出现无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