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通社消息,卑诗渡轮北方皇后號(Queen of the North)生还者集体诉讼的和解方案获法庭批准;45名乘客一共获赔14.1万,各得500元至3.5万元不等。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指,虽赔偿金额並未如部分原诉人期望的多,但希望他们忘记约4年前发生的惊嚇一夜,可继续生活。北方皇后號渡轮在2006年3月於鲁珀太子市以南,撞向一座岛屿而沉没。
法官乔伊斯(Brian Joyce)批准和解,45名乘客瓜分14.1万元赔偿金,每名乘客可分得的金额,由500元至最高3.5万元不等。
乔伊斯明白不少乘客对所得金额並不满意,但他指,这可使他们免除更多诉讼,同时帮他们忘记沉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