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淇告台媒侵权二审改判。(资料图)
网易娱乐独家报道(文/上海报道组 三格格)日前,舒淇与台湾某媒体的侵犯肖像权官司,经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为免赔定谳。网易娱乐就此独家致电舒淇助理Jason,他称尚未接到法院通知,“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台湾方面的事情我们不管了。”
据悉,舒淇在2009年出席上海哥斯达油轮起航仪式时,被台湾某媒体以标题“舒淇撩薄纱封点失了手”报道,指其穿着隐约露点,并附上2张其15年前拍摄的清凉写真照,注明“从三级片女星出身,网路上至今仍有不少当年拍的写真集和三级片的内容”。该报道被舒淇控告侵权,她认为该媒体侵犯她的肖像权,报导让人误认她专门拍摄三级片,要求赔偿200万元新台币(约42万元人民币)及道歉。
网易娱乐就此独家致电舒淇助理Jason,当被问及是否有接到法院通知时,他回应道,“尚未接到法院通知,到目前还没收到任何消息。”他还补充道,“台湾方面的事情,我们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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