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娱乐八卦 >

舒淇告台媒侵权二审改判 助理:未接到法院通知

时间:2011-02-16 11:46来源:网易 作者:小芬 点击:
舒淇告台媒侵权二审改判。(资料图) 网易娱乐独家报道(文/上海报道组 三格格) 日前,舒淇与台湾某媒体的侵犯肖像权官司,经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为免赔定谳
  

舒淇告台媒侵权二审改判。(资料图)
舒淇告台媒侵权二审改判。(资料图)

网易娱乐独家报道(文/上海报道组 三格格)日前,舒淇与台湾某媒体的侵犯肖像权官司,经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为免赔定谳。网易娱乐就此独家致电舒淇助理Jason,他称尚未接到法院通知,“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台湾方面的事情我们不管了。”

据悉,舒淇在2009年出席上海哥斯达油轮起航仪式时,被台湾某媒体以标题“舒淇撩薄纱封点失了手”报道,指其穿着隐约露点,并附上2张其15年前拍摄的清凉写真照,注明“从三级片女星出身,网路上至今仍有不少当年拍的写真集和三级片的内容”。该报道被舒淇控告侵权,她认为该媒体侵犯她的肖像权,报导让人误认她专门拍摄三级片,要求赔偿200万元新台币(约42万元人民币)及道歉。

2010年8月24日,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使舒淇早年拍过不少清凉写真集或三级片,但2005年曾获金马奖最佳女演员奖,更受邀担任国际知名影展评审,演技受到国际肯定;媒体没有该裸照的合法使用权,且走光新闻与她曾是脱星无关,已侵害舒淇的人格权,因此判该报社赔偿60万元新台币,全案仍可上诉。但日前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此报导符合新闻自由规范,舒淇16年前同意由《阁楼》拍摄写真后,照片肖像权已不属于她, 她若真的拍过裸照或三级片,就算是过去式,但她是公众人物,报导内容也具新闻价值,二审逆转改判免赔定谳。

网易娱乐就此独家致电舒淇助理Jason,当被问及是否有接到法院通知时,他回应道,“尚未接到法院通知,到目前还没收到任何消息。”他还补充道,“台湾方面的事情,我们不管了。”

(责任编辑:小芬)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