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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华报·加国时评〗语言不通挨打是谁家逻辑?

时间:2010-01-29 17:57来源:环球华网 作者:小芬 点击:
温东发生市警入错民宅而误伤市民案件,屋主吴耀伟遭两警员打伤,血流披面。警察下手狠到什么程度?事发后吴先生左眼完全看不到东西,医生指他的眼角骨被打至破
  

温东发生市警入错民宅而误伤市民案件,屋主吴耀伟遭两警员打伤,血流披面。警察下手狠到什么程度?事发后吴先生左眼完全看不到东西,医生指他的眼角骨被打至破裂,眼球擦伤。警察将他打倒在地,伤及背部,难以弯下身体。

对此“乌龙事件”,温市警局最初解释是:双方因沟通不良造成误会。两名便衣警员敲门时吴耀伟应门,但因英文沟通不良,吴耀伟不知道站在门前的是警察,因此挥拳抵挡(resisted by striking out),并设图将门关上。两名员警误以为吴耀伟即是滋事男子,担心屋内女子及小孩安危,因此动手制伏云云。

依照两名当事警察的最初说法,肇因是44岁的吴耀伟当时“出拳抵挡并试图将门关上”。而吴先生的解释是:一家人在睡梦中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他下楼察看并从防盗门眼上见到两名男子站在门外,对方自称是警察并出示警徽,于是他将门打开,岂料两名员警二话不说就将他拖出门外殴打。

两边的说辞差距如此之大,简直是南辕北辙。如果吴先生的说法是眞实的,那么两名警察除了打人犯法外,还有“作伪证”之嫌。退一万步讲,即便警察的上述说法为实,要知道他们当时是“便衣探员”,凌晨时分突然站在门口,在不知情的境遇下,想必任何屋主都有可能感到惊惧,难免有退缩动作。吴耀伟表示,月黑风高,家中尙有年迈父母及年幼子女,如果不是确认对方是警察怎么可能会开门。即便照警方自身当时的说法,吴先生当时也没有进攻性的举动,何来那么暴戾的殴打? 警方处理家庭纠纷时对民众暴力相向,而且无端施暴,对此做法市警局发言人麦姬妮(Jana McGuinness)却不愿正面评论,只是称“中年华裔男子英语不好,也不知两名陌生的敲门者是便衣警员”。这个说法里面是否有个“潜台词”,让人隐约感觉到被打者也有一定的责任?在麦姬妮女士的上述说法中,笔者认为存在两个逻辑性的原则问题,必须要弄明白,否则会给现在的和以后的千千万万移民带来无穷的后患,免不了还要在家门口或其它地方被警察暴搓一顿,因为移民中英语听说能力欠佳者大有人在,还因为猛然间就能将“便衣”辨识出是“警察”者又寥若晨星。

第一个逻辑性的原则问题是:“英语不好”难道就成为被挨打的理由,而且还要被打到看不见东西吗?笔者获悉,温市议员周炯华和中侨互助社行政总裁陈志动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也认为,造成这次事件的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语言沟通问题。据说陈总裁还热心地推荐,中侨设有免费的英文班。但是按照吴先生的说法,他推开门时就被拖出去暴打,哪里有什么沟通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还强调所谓“语言沟通”,无异于为打人者开脱罪责,助纣为虐。要知道吴先生是在自己的家里,而不是公共场所,私有权在加拿大是受宪法保护的!再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如警方所言是“沟通不良”,警察就可以不分靑红皂白动手打人吗?要知道警方说是现场处理家庭纠纷,本来应该在现场设法调停,到那里去制止暴力的;怎么却一到现场就打人,用暴力激化事态呢?

第二个逻辑性的原则问题是:以便衣形式出现在民宅的时候,是便衣探员主动通过各种适当方式证实自己的警员身份,还是让对方像孙悟空那样自己火眼金睛地猜出警员的身份?如果由此出现了警方所说的“误会”,责属应该赖谁?这里不仅仅是个道歉的问题,而是要必须厘清是非,确立司法界限,还给民众正常生存的社会权利,让那些英语不大好的或者英语暂时不大好的人们,不用整天提心吊胆地活着,不用见着警察就捂头抱脸地乱跑;让那些缺失悟性无法一眼就看出便衣探员是警察的人们,也能在自己的家里自由行走,而不必天未亮就穿着睡衣练习从猫眼辨识的功夫。

一位署名“高贵林主管”的人士日前在网上说:“先去中侨语言补习班,保证以后不挨打。”可见陈总裁的“推荐”起了广吿效应。笔者亦不揣冒昧,建议中侨英语班帮助学员,特别是那些不明就里的新移民,掌握几句实用的英语,当然是免费敎,比如“我是良民一个”、“警察大人手下留情”、“要文斗不要武斗”、“君子动口不动手”和“警察先生您最好别打要害部位”等,反复背诵到滚瓜烂熟脱口而出,就善哉善哉了。

(责任编辑: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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