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通社消息,近半数国会议员在支领十万元以上政府薪水的同时,在外兼差、控股经商或赚取其他收入。
国会道德委员会专员近日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在308名国会议员中,151名有外快收入或拥有某一企业的股份,其中103名是企业的东主或合股东主。国会议员经营或参股的企业包括快餐店、麵包店、控股公司、房產投资公司、农场、户外活动服务公司等。
99名国会议员去年每人在支领联邦政府15万7731万元薪水的同时,还拥有10万元以上的外快收入。
联邦自由党领袖叶礼庭在支领23万3247元年薪的同时,还有法国房產出租、演讲费、兼职记者、写书等收入。
联邦新民主党领袖林顿是绿媒集团公司( Green Catalyst Group Inc)的东主,还在林顿控股有限公司(Layton Holdings Ltd)拥有25%股份。林顿从市府支领退休金。
总理哈珀及魁北克政团领袖杜塞佩两人均没有在外兼职,既没有政府工之外的收入,也没有拥有任何公司。
政府对內阁成员的职业倒有些限定,但对国会议员的兼职等问题却没有限定,国会议员可以隨便从事多份工作,也可以隨便拥有多家公司。只要国会议员外快收入不超过10万元,就不用像英国同行那样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