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武汉荣泰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老总林进荣,因集资2100万无力偿还,被洪山法院一审以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林进荣系江夏区人,是荣泰堂药业公司的法人代表。2006年以来,他以每月1.5-2.5﹪的高额利息,向30多人借款,最终吸纳到资金共计2126.67万元。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林进荣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林进荣表示,其公司尚有一定经营能力,希望从轻处罚,使他有机会还款。
洪山法院鉴于林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责任编辑: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