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1月27日报道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一名前司警探员图自焚闯司警局。一名因伤人及侮辱等罪被革职的前司警人员,26日下午在龙嵩街司法警察局门外以电油淋身,企图自焚闯入司警局纵火。在燃点打火机自焚一刻,被多名司警探员制服地上,及时制止惨剧发生。
其疑不满相关部门负责人,并指年前青洲中途仓大火涉及人为因素。司警关注事件,强调不允许任何人以极端违法手段表诉求,将疑人控以纵火等罪名。
企图自焚及火烧司警局的男子姓吴,40余岁,澳门居民,前司警局人员。1999年5月入职司法警察局,任职5年期间曾因涉及违纪行为被开立简易调查及纪律程序共10次,当中2次违纪行为涉及严重阻碍治安警察局执法工作,其中3个纪律程序皆被处分。
最严重的一次为2003年因私人恩怨实施胁迫罪而被提起刑事诉讼程序,同时被提起纪律程序,于2004年5月6日被保安司司长批示撤职。并因以上所述犯罪被法院判以1年6个月徒刑,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