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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马师杀害看马人 马场老板被判赔偿52万

时间:2010-03-24 11:38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小芬 点击:
北京晚报3月24日报道 24日上午,北京延庆一马场两名看马人被杀一案在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死者之一郭先生为马场看马人,在看马过程中被害身亡
  

北京晚报3月24日报道 24日上午,北京延庆一马场两名看马人被杀一案在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死者之一郭先生为马场看马人,在看马过程中被害身亡,马场负责人覃先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判决覃先生赔偿郭先生妻女52万余元。另一名死者王女士的家属未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008年11月10日,延庆一马场的两名看马人被杀害,后嫌疑人骑赛马逃走。11月14日,在河北省宣化县黄羊山西侧山沟内,警方发现两名嫌疑人自杀身亡,并在现场发现了两匹赛马的尸体。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被盗的两匹赛马中,一匹是纯种英国马,另一匹在国内赛马大赛中多次获奖。警方经现场勘察分析,初步得出结论为嫌疑人杀人盗马后骑马进入黄羊山,试图翻山离开北京,但是夜间在山中迷路,赛马经过超负荷跋涉累死,二人惊慌失措下感觉逃跑无望用马缰绳自缢。事后证实,两名嫌疑人均为该马场的驯马师。

2009年6月,被杀害的看马人郭先生的妻女,将马场负责人覃先生告上朝阳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6万余元。庭审过程中,覃先生否认其与郭先生间存在雇佣关系,并根据现场照片推断认为,郭先生是因与两名驯马师斗殴或发生口角而被害,因此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覃先生向法庭提交了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证实两名驯马师事后都给家里打了电话,称因遭到不公待遇,如一天只给两顿饭,除了骑马,还要铲马粪、喂马、挖菜窖、被打骂,他们将郭某二人杀死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覃先生和郭先生间存在雇佣关系。郭先生与行凶的两名驯马师均为覃先生的雇员,在涉案马场共同居住,工作时间也具有不固定性。公安机关拍摄的现场照片是对杀人现场的取证,并不能证明双方在吃饭时产生争执。另从证人证言来看,即使郭先生与两名行凶的驯马师有矛盾,也是在管理马场的过程中产生的,郭先生是在维护雇主利益,因此可以认定郭先生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因此覃先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考虑到覃先生不是直接侵权人,因此法院对郭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予以酌定。综上,朝阳法院判决覃先生赔偿丧葬费2.2万余元、死亡赔偿金 49.4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责任编辑: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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