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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起诉北京七粮液 称其“傍名牌”

时间:2011-02-10 11:08来源:北京晨报(北京) 作者:小芬 点击:
晨报讯 认为自己注册商标被侵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将白酒七粮液生产企业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股东高某、销售企业北京众缘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一
  

晨报讯 认为自己注册商标被侵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将白酒“七粮液”生产企业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股东高某、销售企业北京众缘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认为,将“七粮液”作为商品名称且将“中原七粮液”作为商标在同种类商品上突出使用,是一种典型的“傍名牌”行为,意在让人联想到“五粮液”知名度助推销售,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责任编辑: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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