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林姓男子昨天受访表示,一定会声请再议。他的大陆妻子来台后“爱玩、不工作”,还吵着要回大陆,今年春节前回大陆后便没有再回来,且在向当地法院提离婚诉讼,并向他要新台币40万元,还说如果不给就不回台湾。
四十多岁的林姓男子提告指出,前年12月21日他透过设在高雄市三民区的一家外籍姻婚中介协会,洽办婚姻媒介,当时朱姓理事长及王姓总干事都向他保证,可以介绍有高中学历且为处女的女子和他结婚。
他花费新台币26万1600元,前年12月26日透过中介到广西省桂林市中山路的冠泰酒店,参加联谊活动,结识赵姓女子,两人在大陆结婚。婚后发现,赵女不具有高中学历,并曾堕胎过,并非处女。他指控朱、王二人涉犯诈欺及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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