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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贪官受审时辩称"收物不收钱不算犯罪"

时间:2009-09-29 15:33来源:新华网 作者:小芬 点击:
新华网9月29日报道 9月28日,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平阳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定锦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令法庭意想不到的是,徐定锦当庭发表雷人语
  

 

 

新华网9月29日报道 9月28日,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平阳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定锦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令法庭意想不到的是,徐定锦当庭发表雷人语录:“我从来都收物不收钱,收礼不受贿,不能算犯罪!”

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09年间,徐定锦利用先后担任平阳县委常委、平阳县鳌江镇委书记和平阳县常务副县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133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价值6.5万元人民币的购物券,以及名贵烟酒、冬虫夏草、野生何首乌、西洋参、LV包等物品若干。

2007年,徐定锦还利用担任平阳县常务副县长的职务便利,滥用职权,违反法律规定同意免除温州某房开公司承建的平阳县一改建工程地下室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443万余元的巨额损失。为此,温州某房开公司董事长黄某先后送给徐定锦15万元人民币现金,徐定锦均予以收受。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徐定锦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一直是秉持“收物不收钱”做人原则,在工作往来中,仅收了点礼品和购物券,这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完全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并不能算是犯罪。作为一个在政府机关担任十余载的副处级干部,竟如此不懂法律常识,提出如此愚昧无知的辩解,令在场的旁听者匪夷所思。而对检察机关指控他收受的百万余元现金时,徐定锦辩称“自己绝对没有拿!”而在公诉人当庭展示的证据面前,徐定锦无言以对。

法院经过一整天的审理,将择日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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