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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病人染甲流 院方不施救通知家属领人

时间:2009-12-12 11:26来源:大河网 作者:小芬 点击:
大河网12月12日报道 女儿入住医院治病,不曾想在住院期间感染上甲型H1N1流感,而院方的做法竟然是企图糊弄家长把病人拉回家,以致延误了治疗时机,事后又拒绝支
  

大河网12月12日报道 女儿入住医院治病,不曾想在住院期间感染上甲型H1N1流感,而院方的做法竟然是企图糊弄家长把病人拉回家,以致延误了治疗时机,事后又拒绝支付病人甲流治疗费用。今天上午,新密市民王先生来到本网,投诉自己家人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的遭遇。

精神病人染甲流  院方不施救通知家属去领人

11月14日凌晨,王先生把女儿送到新乡市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儿童少年科治疗精神疾病,入院时量体温36度,没有感冒发热迹象,儿少科接诊。王先生当日交了四千元住院费,办理了住院手续,随即在儿少科进行封闭式住院治疗。

11月15日上午9:00,王先生见到了女儿主治大夫张燕,确定没有了问题后,一行三人离开返回。

“他们说我女儿发高烧,让把孩子接走。”12月2日早晨,王先生接到该院儿少科主治大夫张燕打来电话,王晴当日早晨突然发烧,高烧38.8度,要求马上到医院把人接走,并声称其他发烧孩子都已让家长接走了。

大吃一惊的王先生随即赶到医院,被告知女儿高烧39.9度,“医院儿少科郭素琴主任要我们立即办理出院手续把她接走,并说其他50多名住院的孩子已被家长接走了。”

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医院的要求,“我女儿高烧这样,十分危险,可能感染甲流了,我们又不是专业医护人员,如何把她接走,接到哪里?”。现场同样情况的一位病人家属也表达了同样的意见。于是,王先生与哪位家属一起找到医院医务科,表示拒绝医院的要求,让孩子就地交院方治疗,院方表示同意。

下午16:00多,王先生交了1000元住院费后,离开医院。

无奈之下省精神病医院将病人转走但不承担医疗费

在省精神病院治疗期间,王先生还接到医院电话让其去陪护,“我觉得这很不可思议,传染病都是隔离治疗,我怎么去陪护?”

12月6日上午,王先生接到院方电话,称女儿被确诊甲流感,已经转入新乡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我女儿一进一附院,就被下了病危通知单。”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在省精神病医院耽误了治疗,女儿转为肺炎,一度十分危险。

目前,王先生的女儿病情得到了控制,但是治病的费用却令王先生很头疼。

王先生认为,由于女儿是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封闭式住院治疗期间感染了甲流感,院方的严重失职造成孩子被传染,加重了孩子的病情和痛苦,出现了生命危险,这不但延误了对原有病情的治疗,而且加重了患者家属的痛苦,增加了额外的医疗费支出,因此女儿的治疗费用应由医院全部承担。

而院方的态度却令王先生大为愤慨,“他们只愿道歉,并垫付治疗费用。”

省精神病医院:先垫资治病后谈责任

记者今天下午联系了省精神病医院的相关人员,得到了截然相反的答复。

“这个家长打几次电话都不来。”省精神病医院儿童少年科郭主任告诉记者,在11月30号时,病区出现确诊甲流患者,就给王先生打电话,让他把女儿接走,以免感染,但是没接,当时王先生的女儿还没有发烧。后来转院时和王先生联系,他也不照面。

具体负责处理此事的医务科娄科长则希望记者可以到医院全面了解相关情况。

娄科长表示,当初给王先生打电话让其接走女儿,是本着疏散的原则,切断传染途径,而省精神病医院是专科医院,病房是封闭的,不适合进行个人隔离,所以采取了发现疫情,立即疏散的原则。

对于感染甲流的责任问题,娄科长表示不好划清,目前院方先垫付治疗的费用,后期将会和家属详细沟通划分责任,该院方出的费用,不会推脱。

对于费用及责任的划分,以及在初期让王先生把女儿拉回家的行为是否合理,记者联系了新乡市卫生局医政科,该科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在开会,让记者留下电话,将会尽快给与答复。

(责任编辑: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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