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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男子酒后捅死两人被处极刑

时间:2010-01-22 12:49来源: 南海网(海口)  作者:小芬 点击:
故意杀人犯李南子(特约记者黄叶华摄) 南海网1月22日报道 80后男子李南子酒后与人争乘出租车发生争吵,遂乱刀将对方捅死两人,一人九级伤残。22日上午,海口市中
  

 

 

80后男子酒后捅死两人被执行枪决(图)

故意杀人犯李南子(特约记者黄叶华摄)

南海网1月22日报道 80后男子李南子酒后与人争乘出租车发生争吵,遂乱刀将对方捅死两人,一人九级伤残。22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南子进行了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李南子,又名李南紫,男,1987年6月20出生,汉族,海南省定安县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月14日凌晨2时许,李南子与李南群、李南阳、李植文(均为同案犯,已判刑)等人在海口市华海路“零吧酒吧”饮酒后走出酒吧,与从附近“花梨之酒吧”出来的被害人阿阳(殁年19岁)、阿龙(殁年24岁)、陈某(时年18岁)等人为争乘出租车而发生争执。李南子让李南阳打电话邀朋友持械前来帮忙。阿阳、阿龙、陈某等人坐上出租车,并已调头驶离数米,李南子见状喝令停车。车停后,阿阳、阿龙、陈某下车向李南子等人走来,李南子便冲上前与三人厮打,李南阳、李南群、李植文也上前与对方互殴。打斗中,李南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阿阳、阿龙和陈某的胸腹部乱捅。阿阳、阿龙和陈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阿阳、阿龙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所受损伤属轻伤,九级伤残。

李南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经海口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定李南子罪大恶极,法不容留,依法核准死刑。

公判会后,李南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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